
近日,广西柳州连发两次5.2级地震,造成人员伤亡、房屋受损,数千名群众紧急转移安置,灾区正处于抢险避险的关键阶段。就在全社会关注灾情、支援震区之时,广西桂林某蛋糕店却在社交平台发布营销文案——“比520更早到来的,是柳州5.2级地震的震动”,将灾难震级与节日促销绑定,引发公众强烈愤慨,目前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涉事商家立案调查。

“这种拿灾难当营销噱头的行为,绝非无伤大雅的‘抖机灵’,而是触碰法律红线、违背公序良俗的违法行为。”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泽瑞介绍,我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九条明确规定,广告不得“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”,这是所有商业宣传必须遵守的强制性底线。自然灾害属于重大公共事件,背后是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、是全社会的共情与牵挂。将地震灾情、人员伤亡的公共伤痛,包装成商业促销的谐音梗和流量密码,本质是消费他人苦难、消解灾难的严肃性,不仅严重伤害了受灾群众和社会公众的情感,更直接破坏了公共秩序与公序良俗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所禁止的违法情形。
李泽瑞强调,玩弄花核需要特别澄清的误区是,不少商家认为“只是发个朋友圈,不算正式广告”,但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规定,只要是商品经营者为推销产品,通过任何媒介包括微信朋友圈、社交平台账号等,直接或间接进行的商业宣传,都属于广告法的规制范围。无论发布渠道是公开平台还是私人社交圈,只要具备商业营销属性,就必须遵守广告法律规定。
涉事商家事后发布了道歉声明,称自己“并无恶意、已删除内容”,久久午夜综合久久但事后的补救措施,不能抵消违法行为已经造成的后果和免除法律责任。李泽瑞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五十七条规定,发布违反第九条禁止情形的广告,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停止发布广告,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,情节严重的,还可以吊销营业执照。除了行政责任之外,此类消费灾难的营销行为,若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,还可能面临民事公益诉讼;若发布内容存在编造灾情、误导公众、扰乱公共秩序的情形,还可能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面临拘留、罚款等治安处罚。
近年来,借灾难、事故、公共悲剧搞营销的案例屡见不鲜,背后是部分商家“流量至上、利益为先”的错误认知,甚至抱有“挨骂也是曝光、道歉就能了事”的侥幸心理。此次桂林市场监管部门的快速立案,再次明确:商业宣传有边界,公序良俗是红线。任何营销创意都不能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,不能以消费公共情感为代价。对于商家而言,合规是经营的底线,在发布任何营销内容前,都应当进行法律与伦理的双重审核,切勿为了短期流量触碰法律红线,最终得不偿失;对于公众而言,遇到此类“灾难营销”,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男人们的大和,共同抵制无底线的商业行为,守护社会的公序良俗。灾难面前,尊重生命、共情苦难是最基本的社会共识,也是所有市场主体应当恪守的商业伦理。法律不会为无底线的营销“开绿灯”,任何试图拿灾难换流量的行为,终将付出相应的代价。


